(圖片轉自微博)
最近從雪倫的面子書上看到了意味深長的一段。
你對他,
是愛?還是取悅?
哇。
一針見血。
說中了那些努力錯了的傻瓜。
爲了配合一個人,爲了能夠融入一個圈子,爲了能夠活躍于一個社圈。
爲了得到關心,爲了得到朋友,爲了得到愛情。
到最後,一無所得。
爲了得到而改變了的自己,被衆人唾棄,被自己唾棄。
連自己都不喜歡了的自己,別人怎麽會喜歡呢?
然後,你可以為一個不在乎的人付出很多。
可是,你卻沒有想過要對自己付出多一些。
工作后,你還在煩惱加班的事兒,卻不曾想過肚子要吃飯的事兒。
沒做錯什麽被很好的朋友誤會了之後,你還在擔心自己不知那裏做錯了什麽,卻沒有要安慰自己的傷心。
別人離開了以後,你還在懷念那些可能對別人根本無所謂的回憶,卻不曾看看現在還在珍惜自己的人。
在愛情裏,受傷了以後,你想用酒精把痛楚灌醉,卻不曾想過好好擁抱自己。
到頭來,你取悅了那叫做別人的人,忘了取悅那個叫做自己的人了。
然後,你埋怨你的不快樂,埋怨你的太在乎,埋怨你的痛,埋怨你的傷,都是那些別人的不懂造成的。
可是親愛的,別人沒有要你取悅他啊。
一直以來都是你心甘情願的不是嗎?
那你爲什麽把錯誤推給別人?
其實,你懂得嗎?
愛不是束縛,愛不是給對方自由。
過於的重視可以是一種束縛,就像過於的取悅。
那是一種連喘氣都沒有的國度啊。
把情況倒過來,你受得了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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