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沖涼房歌后,這是我媽給我的名字。

洗澡時候的花灑,是最捧我場最偉大最親密最要好的聽衆。從我唱兒歌『豆豆龍』的那個年代開始,到後來慢慢變成流行歌曲。其中,破音走音掉拍跑調統統有過,而很可憐的花灑先生(又或者是小姐?)的耳朵就這樣被我的歌聲荼毒了好十幾年。

後來長大了以後,那個舞臺從狹窄的沖涼房移到了各角各處。反正只要心情好,情緒到,激動來,我就唱。越野賽跑的時候、競走比賽的時候、飯前飯後、在KTV裏和從KTV出來之後、走路的時候、無聊的時候、開心的時候、傷心的時候、寂寞的時候…。

也有一定會歌唱的時候,譬如說,哪首熟悉的歌突然在超級廣場或路邊播了起來,也不會放過,反正就是為唱而唱,我管別人怎麽看,我管自己是走在大街上還是站在陽臺。

 

至於歌詞這個部分,倒是沒有用心去背。反正,一段日子過去,唱過了幾遍后,它們自動地會從嘴裏出來。所以,後來朋友叫我點歌機。給我一個歌名,我就還他一段歌曲。

偶爾犯起了單曲循環的小毛病時,一首歌曲重復聼N邊,自然而然的就會了。

 

 

 

所以說,唱歌對我來説是一個很妙的活動。

因爲我沒有那天分,沒有厲害的技巧,沒有悅耳的歌聲,可是還是很愛不顧面子的高歌。

而我沒想過當歌手,反正現在我就是兼職中啦。

可以依照自己的心情決定唱什麽歌,何時唱,忘詞的時候就啦啦啦啦啦過去,還可以改個搞怪的詞。世間好像也沒有比我更舒服的歌手了。

我很喜歡唱,不正經沒有規矩那種唱,抒發自己的那種唱,偶爾亂亂唱的那種唱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因此,我真心覺得自己是從沖涼房出道,最厲害的歌后。

而,這個有自信的想法,原來從小時候就有了呢。

♥  

;D

好。我知道你在讚嘆,這位小妹妹怎麽那麽可愛。

我知道了我知道了,你可以不用繼續說。我聼了是沒什麽,但我怕別人會嘔啊。

哈哈哈。

如果你被我的豬喉虐待過,那是你的福氣!

嘻嘻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P/S : 我的自戀,應該是習慣到不用無視了都能夠自動看不見了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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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Y.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